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8 Difference Principle of John Rawls_Note

8 Rawls’s Difference Principle

日期:2014/5/16
地點:中國醫藥大學東海大學
紀錄:Jamila, Carol, Andy


I.         課程主題:John Rawls的差異原則

l  上完這堂課,你能夠學習到以下四點:
n   回顧本學期的課程重點
n   思考不平等問題
n   John Rawls的差異原則
n   你的天賦不只屬於你自己

II.       課程內容


l  學期整理
學期已經慢慢進入後半段,對於目前我們這學期的授課,作一個扼要整理。
我們課程中重點在於說服,因為民主政治中,許多爭議其實都各自有其判斷。但是有些時候,總是要做出抉擇,譬如,「核四」是否要運作、還是暫停,總是要有個決斷。這時,我們就要仰賴「說服」,一方面,也是自己釐清想法;另方面,也是希望自己的主張,獲得實踐,爭取多數的支持。

而說服在亞里斯多德的觀點中,主要有三種方式:理性說服、情感說服與人格說服。理性說服是本學期的重點,我們藉由Sandel的書,學習不同的原理、原則,成為我們論證的理由。情感說服,則重視掌握聽眾情緒,以及使用激發同理心、訴諸聽眾情緒等方式。根據一些研究,人們的道德直覺判斷,其實端視是否激發情緒反應。理性往往只是情緒的奴隸而已,用來正當化情感的判斷。而人格訴求,特別適用於複雜的事務。許多公共事務,過於複雜,以及不確定,我們只能依賴於相信我們所信賴的人。因此,培養自己的可信度,可以被人相信,這是很重要的。

回到我們課程中的「理性說服」。

我們這門課,介紹了功利主義(邊沁+密爾)(重視福利、功利)以及放任自由主義與康德。先複習一下康德的觀點:

l   康德的道德三原則
*  Kant’s three rules on Moral Issue
1.        Universal Law
2.        Ends and means, not merely means
3.        A rational legislating member
一個道德法則,應符合上述三點
*  Kant的觀點,他可能對於性工作與代理孕母會怎麼看?
反對性工作
1.        因為花錢的嫖客只是在跟隨自己的慾望而不是使用自主權。
2.        性工作不是個普遍規律、常理。
3.        只把它當手段。
反對代理孕母
1.        我們能否接受「用金錢委託他人代生成為一個普世法則」
甲、倘若針對一些不孕症夫婦,作為理性個體,我們有可能願意接受
乙、但是,若有錢人為了自身身材或擔心受苦,而在印度等貧窮國家形成「代孕工業」,會較難令人接受
2.        把另一個女人當作手段。
l   (Andy)舉例:假設一位老師,向一位同學開出條件:「如果你給我一千元,我就給你更高的期末分數」一位需要錢,一位需要分數。你覺得這能成為常態現象嗎?你能夠接受嗎?每位同學都能用錢換取更高的分數;每位老師都能用分數換取額外的收入。你們應該這樣想想看,當你下次要做一些決定時,你想想自己能不能夠接受它成為一個常態,特別是以一個理性的個體去思考,你應該以「互惠性」(reciprocity)的角度思考,如果你發現你不能夠認同,那你就應該拒絕。

緊接著,本週的將介紹羅爾斯,羅爾斯重視的價值是自由與權利。而下兩週則是介紹亞里斯多德與Sandel強調的德行(virtue)。進入羅爾斯的觀點之前,我們先談一下羅爾斯核心關懷的議題:貧富差距的不平等。

l  不平等
全世界的貧富差距問題,越來越嚴重。這可以歸根於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發展,號稱公平競爭下,當然是大企業具有規模經濟的優勢,弱國、中小企業就很容易處於弱勢,因為越是「公平」(無設限),就像是一場小孩與職業選手賽跑一般,勝負立判。又譬如,有錢人賺錢,具有充分的專業理財資訊(自己沒有,也很容易有錢雇用),然後再加上金錢遊戲的套利,譬如投資房地產、股票等,進出金額可能是超過上班族一年的薪水。這裡還沒有提到,金錢可能產生與權力掛勾的問題,會更行嚴重。

我們在課堂中放映了一個短片,短片中提到全世界前300名的財富,相當於30億人口的總和。可以看出這種差距之大。在「全球的貧富差距真相」影片中,我們發現驚人的貧富差距現象。在理想狀態下,人人都希望財富平均分配,然而,事實上,全球最富有的2%人口坐擁半個地球的財富。全球223兆美元的財富集中在1%的富人身上,他們擁有全球43%的財富,而80%的族群只分配到6%的財富,世界上大多數人口袋空空,沒錢上學,沒錢付醫療費。兩百年前,富國只比窮國富有3倍;1960年富國與窮國差距35倍;而今,暴增至80倍。雖然富國每年都借貸1300億美元給窮國以弭平貧富差距,然而富國的大企業藉由避稅,每年都從窮國那裡獲取9000億美元;另外,窮國每年要支付6000億美元的貸款給富國;富國又利用窮國的天然資源與廉價勞工,計算起來,窮國每年為此損失5000億美元。總之,每年從窮國流向富國的金額高達2 兆美元。在台灣,貧富差距從1980年的4.17倍增加至2012年的6.13倍。看來,只有改變現有的經濟模式才有可能漸趨平衡。

今日要介紹的羅爾斯(John Rawls)主要想解決的問題,就是貧富不均、財富重分配的問題。羅爾斯試圖找出一個正義分配理由。因為,我們也不能隨意要求分配,這是傷害個人的自由與財產,總是要有一個具說服性的理由,才能說服大眾。而且這種不能是任意的,也不能傷及個人權利、抹殺誘因等。

羅爾斯認為要思考正義的問題時,我們可以設想,倘若我們在一個平等的最初情境當中,我們會願意同意什麼樣的分配原則?從這種思想上的假設出發,羅爾斯提供了我們他的「正義二原則」。其中,最受重視與爭議的是他的「差異原則」
difference principle),後文會詳細介紹。

l  原初情境與無知之幕

原初情境(original position)中的無知之幕(a veil of ignorance)的機制,讓參與制定社會契約的人,能暫時忘記自己原本在社會中的處境,忘卻階級、性別、種族、財富程度、教育等。而僅保留住「理性」能力。這其實有點類似康德的「理性存有」(rational being)的思維(羅爾斯被視為「康德主義者」),此時人們可以做出超越個體特殊性的理性判斷。

在這種判斷中,人們應否接受「功利主義」?功利主義是最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本來許多人會認為這是社會中的一個好的道德原則。可是,在原初情境理性計算的人們,會擔心萬一撇開「無知之幕」後,我們發現自己在真實社會中,正是被多數犧牲的少數,那怎麼辦?同樣的,若選擇「放任自由主義」,也會擔心,若我們在真實社會中只是自由市場裡的弱勢,沒有競爭能力,不是也會面臨悲慘的命運。

因此,在這種「風險趨避」(risk aversion)的考量下(羅爾斯也從一般的心理學研究中,肯定人們的這種心理傾向),因此人們會選擇一個比較保險的方式,就會推導出二項正義原則,他認為這是人們會普遍接受的。

第一原則是平等自由(basic equal liberties)原則,確保在真實社會中,每個人的享有平等的基本自由權利,諸如言論自由、宗教自由、人身自由等。

第二原則在強調我們之所以容忍經濟、社會制度出現不平等的情況,除非符合兩項條件:
(1)   機會均等原則:所有的工作職位向所有人開放。
(2)   差異原則:這些制度可以使得「最不利益的人」(least -advantaged)獲得最大利益
l   they are to be the greatest benefit of the least-advantaged members of society

各位可能會覺得第(1)條件有點怪,所以Sandel連提都不提了,直接跳到差異原則。其實,我們可以反過來理解。羅爾斯提出差異原則,可是有人會說,解決方法之一,就是讓那些弱勢獲得工作保障,優先錄用之類,就像我們現在有些法令規定,必須依比例錄用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但是,羅爾斯面臨這種質疑時,就會碰到有人會認為,那麼是否會造成另一種不公或者減低工作效能。因此,羅爾斯又強調2-1的條件是優先於2-2條件。也就是機會均等原則是優先的,然後再考量是否對最弱勢有利。

l   同學的觀點
同學一:我覺得功利主義者並不關心poor person,他們注重的就是自身的權利、自身的利益。
Andy:對,但是誰要去保障他們(poor person)的權利呢?誰會給他們福利?但是這個原則(John Rawls Difference Principle)可以給大家一些想法、方法去幫助窮人,因為我們認為只要是理性的人類,我們就會接受這樣的原則
同學一:但是政府不能強迫人們幫助窮人,他們幫助窮人只能是因為他們自己願意。
AndyJohn Rawls會說就算是法律,也應該要是能幫助窮人的。因為你會擔心,你有可能會是窮人了(無論是理論上的假設性,或是實際可能性),你會期望有人來幫你,但是他認為你不能只是等待別人來幫你,你必須立法來保障有人會來幫你,法律能迫使他人來幫助你。
因此,羅爾斯會認為一項政策若造成社會、經濟不平等時,除非是能對於最弱勢者讓他們獲得最大利益,才就有其正當性。
“But what about the hard work people devote to cultivating their talents?”
如果有才能的人認為自己的辛苦是去幫助那些弱勢者,他們情願不努力
萬一他們決定這樣會發生甚麼事?在資本主義社會裡,總是認為貪婪是好的。
“Don’t they deserve the rewards their efforts bring?”
難道他們不應該得到那些他應得的嗎?為什麼總是認為他們應該幫助弱勢呢?

整個羅爾斯的「差異原則」,重點核心在處理社會中貧富差距問題。羅爾斯此處,提出一個非常強烈的平等觀點,我們接下來詳細說明:

l   「自然天賦」不只是你的

為什麼任何經濟、社會的安排,一定要照顧到最不利益的人。這裡除了是一種「風險趨避」的心態,擔心自己是這最弱勢,所以寧可社會有此安排,就像是買保險邊。

此外,羅爾斯還有一個很強的平等觀立場。羅爾斯認為,人有三種「偶然性」,影響我們的成就:
(一)出生身份的偶然
n   在封建貴族社會,出生決定了財富、權力,但這些並非個人努力得來,不應以此作為分配的條件。
(二)社會地位的偶然
l   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中,有人是家財萬貫,有人窮到一出生即欠債。在不平等的立足點上賽跑,一旦獲致成就,這也不應視為個人的努力。
(三)自然天賦的偶然
l   在功績制(meritocracy)中,照料到立足點的平等,盡可能地提供平等的社會、經濟環境讓人們發展。但是問題時,有的人天生會打球,社會又剛好推崇打球技能。可是,倘若生在別的社會中,這種才能可能一文不值。因此,羅爾斯認為這種才能也是「偶然」的,人們不可以因此認為這是自己得以宣稱全是自己「努力應得」。
n   這裡強調的是,人們一定有一部分來自「社會」,也因此對於社會有義務與責任,去照應最弱勢者。
l  個案
n   我們試著舉一個具體個案
u  一個土地開發案
l   若有一個大財團要開發一塊農地
n   首先,必須尊重「所有基本自由」(第一原則),所以不能任意剝奪他人的
n   其次,偌大財團會在此案上賺大錢
u  必須
l   (一)所有職位對所有人開放(2-1
l   (二)必須對於這社會上最不利益的人「獲最大利益」       
n   譬如:累進稅率或具體回饋,才能開發
n   但是,特別的是
u  獲得的「最大利益」必須給最弱勢者
u  這是一個非常強烈的平等主義的主張
l   我們知道當代的貧富差距,已經造成社會的兩極化(M型社會、佔領華爾街、台灣的高房價)與衝突性
u  羅爾斯的主張縱使很難被接受。但是,從一個理性個人出發,羅爾斯展現了一種哲學安排的可能性。我們縱使不能全盤落實,但至少在增進「最不利益者」的福祉上,我們有更堅實的信念,而不僅僅是一種道德直覺而已,還有更具說服性的理由。



l  問題:你贊成John Rawls差異原則嗎?

同學一:我不贊成John Rawls差異原則。舉例來說,當參加一場考試時,獲得最高分的同學要將分數分給最低分的同學,我不認為這樣是公平的。
老師:假如我們將分數轉換為金錢,你仍然不同意John Rawls差異原則嗎?
同學一:這要看賺錢的方式為何。富人有本事、有能力賺錢,他為何需要將錢分配給窮人呢?
老師:所以你認為富人值得他所賺得錢,你不贊成富人將錢分給那些不努力工作、甚至不工作的懶人,對嗎?
同學一:我贊成富人納稅讓政府執行基礎建設或安定社會,因為納稅人的貢獻也會對自己有利,但我不贊成將財富分配給弱勢者或懶人。

同學二:我不贊成John Rawls差異原則。如果我是弱勢族群,我會很高興享有特殊待遇或福利,但是長期下來,對弱勢族群並不好,因為我可能會因為不需要努力工作或讀書,就享有福利,這樣會養成懶惰的習慣。例如,原住民考大學可以加分,但是當他進入大學之後,會發現自己和同儕的程度相差甚遠。
老師:我來舉個例子。就像在一場賽跑中,弱勢族群(如原住民)必須要很努力才能追上跑在前方的人,藉由社會福利的幫助,弱勢族群終於追上領先者。其實弱勢族群本身已經相當努力了,只是他們再努力還是無法追上優秀的人,所以我們需要社會福利來幫助他們至少可以和其他人齊頭並進。

同學三:我贊成John Rawls差異原則。我來自一個貧窮的社區,我的朋友們都已經很努力讀書、努力工作了,但還是比不上富有的社區。如果社會可以幫助弱勢族群,那這些貧窮的人就可以更快脫離貧窮。

同學四:我不贊成John Rawls差異原則。就像有些父母他們辛苦自己,希望下一代能過得更好,那為何要將財富與他人分享呢?財富和他人分享之後,他的小孩會失去優勢。另外,我認為原住民加分是不公平的,因為許多原住民已經享有和平地人一樣的資源。
老師:我知道有些原住民家庭已經很富裕,但大多數原住民仍處於貧窮,需要社會福利推他們一把。假如你是原住民,你贊成加分嗎?
同學四:我會更努力用功讀書。



l  你贊成「自然天賦」不只是你的嗎?

同學一:假如你有彈琴的天賦,但窮極一生你無法學習彈琴、或根本沒見過鋼琴,你也無法發揮你的天賦。
老師:假如現在有個人有彈琴的天賦,社會很重視這天賦,他可以藉由彈琴賺很多錢,然後覺得他賺這麼多錢是因為他自己的天賦。John Rawls認為這樣是不對的,一個人的天賦有用武之地是社會給與的。
同學一:但我不這麼認為。一個人有彈琴的天賦,但他沒有義務要去幫助不會彈琴的人。
老師:但是會彈琴很幸運,因為社會上其他人都不會彈琴,他們需要會彈琴的人,所以社會很重視這項天賦。
同學一:我認為天賦是屬於個人的,如果他死了,天賦就沒了。麥可喬登會打籃球,那是屬於他的個人天賦。
老師:John Rawls認為個人天賦之所以有利用價值是社會給與的,因此個人天賦不只屬於你的,也屬於社會全體的。麥可喬登會打籃球,又藉此天賦賺很多錢,這是因為社會喜歡看籃球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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