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4_Mill's Utilitarianism_CMU_NOTE


主題:J. S. Mill’s Utilitarianism
日期:2014/4/11
地點:中國醫藥大學
紀錄:Jamila
修訂:Andy

I. 課前宣布事項
u  找到你的組員,為你的小組取個名字
u  寫下你的E-mail
u  期中考:
(1)  4/18期中考
甲、               內容:
l   PPT
l   Sandel and Justice (Video Episode1-5)
u  例題1:何為功利主義之原則?
           功利主義的原則在於為多數人追求最大幸福
u  例題2: 為何人類有不可剝奪的權利?
           根據John Locke的說法,這是由於神與自然律
內容:
u  16題多選題,每題5
u  2題申論題,每題10
u  用中英文作答皆可

II. 課程內容

(一)課程回顧
u  這學期我們主要在討論說服,我們如何說服別人?很重要的是,首先要清楚思考(Think Clearly)。如何清楚思考?有個方法,就是讀書,吸收過去人的理論與經驗,讓我們能夠在面對類似事務時,能先有一個思考框架或是相類的歷史經驗。
u  Michael SandelJustice: What is Right Thing to Do? 是我們這學期借助的教科書,這本書裡提供了許多道德原則與實例,有助於我們思考如何說服。
u  這門課一開始,我們介紹了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何謂功利主義?就是追求功效最大化(Maximize Utilities),為最多數人追求最大幸福(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the greatest number)。爾後,我們介紹了反駁功利主義」,這本書提到功利主義的兩個缺點:
n   1)不尊重個人自由;
n   2)金錢不能衡量各種價值。
u  通常功利主義使用金錢來衡量價值。譬如,拆遷房子是否有利,如果光算新房子帶來的利益,以及補償舊房子的地上物,但是人們對於舊房子的感情,對一些人來說,金錢是無法換算的。
u  許多事情若都用金錢來簡單衡量,會出現一些很荒謬的事。譬如Sandel的書中提到,汽車公司知道出產的汽車有問題,但是考量回收成本以及造成的事故的賠償,經過利益計算,寧可賠償死傷的人們,也不願意全部回收。
u  另一個例子是,捷克政府打算多收香煙稅,認為香煙有害健康,增加醫療成本。可是,煙商做出醫療成本報告,指出吸菸會導致早死五年,節省了五年的社會福利支出以及醫療費用。所以,不應增加對香煙的課稅。
l   生命換成一定金錢價值後,緊接著就可以被計算扣除掉,許多人是無法接受這樣荒謬的計算。認為,生命是無價的,不能這樣為了成本考量,而犧牲掉。
u  以上是對於功利主義的批判。今天我們要介紹不同版本的功利主義,跟邊沁(Jeremy Bentham)的概念不同,今天介紹小彌爾(John Stuart Mill)的功利主義,我將告訴你一個關於小彌爾的浪漫故事,雖然我是個保守主義者(或者可以號稱保守的自由主義),但我很喜歡他的書,也很欣賞他的觀點,他被視為自由主義的代表,是一個非常相信自由、進步觀的人。
n   有同學可能會困惑,那麼彌爾到底是自由主義還是功利主義?倘若我們說自由主義是一種政治主張,功利主義是一種道德主張。因此,兩者並不衝突。密爾的自由主義根基在功利主
義之上。而其他人的自由主義是另有其他基礎,並不一定接受功利主義的看法。這也像是,密爾到底是自由主義者還是基督徒?這兩者是可以並存的。
(二)課程主題:約翰彌爾的功利主義

u  今天的課程主要討論約翰彌爾的功利主義(J.S. Mill’s Utilitarianism),在課程結束前您將會學習到以下四點:
  1. 複習反對功利主義的主張 (objections to utilitarianism)
  2. 認識兩種類型的功利主義者
  3. 思考個人自由的重要性
  4. 回顧邊沁和約翰彌爾的差異(一分鐘報告)

u  反駁功利主義 (objections to utilitarianism)
(1)   反駁功利主義的一個重點是:金錢並非萬能。基於方便計算功效,人們傾向採用金錢來衡量每件事。然而,金錢無法買到所有的東西,也無法衡量所有的價值,如生命、愛或友情等。
(2)   關於反駁功利主義中,另一個重點是:不尊重個人自由。上週在恐怖主義者與他的愛女角色扮演活動中,有位女同學說他會把殺手的兩個女兒帶到炸彈旁邊,迫使殺手解除密碼。上次我認為這是個好主意,但經過重新思考後,我發現有個大問題:假如這個殺手不說實話,又或者他寧願犧牲自己的女兒也不願解除密碼。那他的女兒不是很無辜嗎?原本不用站在炸彈旁送死。這樣對他的女兒很不公平,犯罪的是父親而非女兒,因父親的罪而死很無辜而且不公平。
甲、                 功利主義針對人們指責「不尊重個人自由」這樣的主張,提出了修正觀點來回應。亦即重視功利的同時,也尊重個人自由。可以不相違背,這就是彌爾的功利主義。以下先介紹彌爾這個人,他的生平非常有意思,要了解他的主張,最好先認識他。

u  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
(1)   約翰彌爾被稱為小彌爾,因為他的父親哲學家詹姆士彌爾(James Mill),也是歷史上有名的人物。他的書「論自由」(On Liberty) 是本很有趣的書,目前就我所知,至少有四種版本的中文翻譯。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找來讀。
(2)   他的自傳也很有趣,從這本書你可以學習如何成為學者,也可以學到如何自學。如果你想成為一個偉大的學者,或將來想教育出偉大學者,可以參見這本自傳「我的知識之路約翰.彌爾自傳」。當然,就是純粹好奇一個思想家的生平,這本書也很有趣。
(3)   約翰彌爾生於1806年,是哲學家詹姆士彌爾的兒子。他3歲學希臘文,4歲學拉丁文和數學,10歲讀完柏拉圖,13歲學政治經濟學,15歲發現寫作比閱讀更能增長智慧,20歲時因為太嚴格的訓練導致精神崩潰,感到生命了無意義。24歲遇到Harriet Taylor (別人的妻子,John Taylor的妻子)並深深的愛著她,兩人墜入愛河。John Taylor雖知道妻子不貞,但因感到羞恥而不願意離婚。直到Harriet Taylor的丈夫過世後,也就是約翰彌爾45歲時,終於與Harriet結為連理,但結縭7年後,Harriet就過世了。有人開玩笑說,因為這段婚外情(不倫之戀),約翰彌爾深感個人自由的重要性,特別是社會公眾對於個人自由的束縛,彌爾深感痛覺。因此,《論自由》一書中的個人自由,對抗的目標不是政府、不是獨裁者,而是公眾輿論,討論個人與公眾的關係。
(4)   妻子過世隔年(1859)即發表「論自由」一書。1873年約翰彌爾51歲過世。
(5)   約翰彌爾在其自傳中說道:
“The Liberty was more directly and literally our joint production than anything else which bears my name, for there was not a sentence of it that was not several times gone through by us together, turned over in many ways, and carefully weeded of any faults, either in thought or expression, that we detected in it” Mill, John Stuart. 2004. Autobiography. Pennsylvania: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143
我覺得這很浪漫,當你遇到你愛的人,兩人能共同寫一本書,討論每一個句子,每一個段落,完成一本著名的書,就像愛的結晶。這就是所謂紅粉知己吧!這種結合,應是百年難遇吧!
試想,你會願意等待一個「人妻」、「人夫」數十年,直到對方的配偶過世。終於在一起了,兩人不僅是肉體的結合,更是心靈的結合,可以一同思考問題、寫作,甚至,彌爾認為他的妻子,在許多事務的判斷上,都遠超過於他。無論這是否為誇飾之詞,但是,可以想像對於一個從小就是資優兒童,已經是滿腹經綸,自覺天底下的知識已經不如他自己的思考。卻能夠欣賞對方的優點,更能夠讚嘆這位女士的聰敏。然而,這種快樂時光,只維持了短短數年,幾年後,他妻子就過世了。

u  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與邊沁(Jeremy Bentham)的差異:
n   回到我們的正題。約略知道彌爾的生平後,緊接著我們希望強調一個邊沁與彌爾的重要差異。(邊沁是小彌爾的老師,老彌爾與邊沁是朋友,心儀邊沁的學說,邀請邊沁擔任小彌爾的教師。小彌爾服膺邊沁的功利主義立論,不過加以修正,但有學者認為,已根本改變了功利主義的性質。)
u  邊沁認為:如果快樂的量都是一樣的話,push-pin(兒童遊戲)就跟詩一樣好。
u  例來說:1-10分,10代表最高分,如果一個小孩煮飯給你吃,你覺得很好吃,很開心,你會打幾分呢? 你的開心程度多高? (假設你給9)
u  現在,你到了一家餐聽,有專業的廚師烹調料理,你覺得也很好吃,但開心的程度你也給9分。
n   這兩個9分,有何不同呢?
u  邊沁認為這兩個9分是相同的,無論是小孩煮的(或前述說的兒童遊戲),還是廚師煮的(或前述說的「詩」(精練優美的文字)),都是一樣的。
u  換言之,快樂的「量」(quantity)相等,沒有「質」(quality)上面的差異。
n   倘若,快樂有「質」上面的差異。邊沁擔心,「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這樣的原則,可能就會被破壞了。因為,倘若有人的快樂從「品質」上面來看較高,那麼為了滿足這種「高品質」的快樂,是否應該只追求「少數人的高品質快樂」,才是符合快樂是善,創造多數的快樂就是追求幸福的主張。
u  但是約翰彌爾不這麼認為,他認為:
“It is better to be a human being dissatisfied than a pig satisfied; better to be Socrates dissatisfied than a fool satisfied. “
n   約翰彌爾覺得快樂是不同的,有品質上的差異。「一個不滿足的人,勝過感到滿足的豬;一個不滿足的蘇格拉底(有智慧之人),勝過一個感到滿足的笨蛋」。
n   因此,倘若同樣感到快樂,但是「低俗之樂」與「高雅之樂」這是有差別的,亦即上述評比飲食,雖然同為9分,在量上相同,但其品質是不同的。為了讓同學明白這裡的意思,我們以下以舉辦畢業典禮的例子說明。
u  角色扮演I: 畢業典禮Commencement ceremony 
情境:你是學生會成員,現在要舉辦中國醫藥大學的畢業典禮,經過統計,大多數人喜歡流行音樂會,但少數人喜歡古典音樂會,你會選擇舉辦一場流行音樂會,還是一場古典音樂會呢? 你覺得快樂是一樣的嗎?孰高孰低?計時3分鐘,請和你的組員討論。

l   學生A:我們這一組選擇舉辦流行音樂會,也舉行古典音樂會,
        因為有些人喜歡流行樂,有些人喜歡古典樂,所以我們 
        提供客製化服務。
 學生B:我們會舉辦募款音樂會,然後看流行樂或古典樂可以募
         集最多款項,我們就辦哪一種音樂會。
 學生C:我們的組名是Häagen-Dazs。我們選擇舉辦流行音樂會,
        因為畢業典禮是很重要的回憶,如果舉行古典音樂會很
        無聊,如果在畢業典禮睡著了將不是一個好回憶,所以
        我們選擇流行音樂會。

n   ANDY:根據功利主義的觀點,如果我們可以創造更大的功效會更好。
n   那麼哪一種方式是創造了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呢?
u  假如在古典音樂會中,多數人都睡著了,但其中一位同學參加古典音樂會後,她受到感動和啓發而成為一個偉大且著名的音樂家,且其作品流芳百世,影響無數人。或者,他從聆聽古典音樂,進而體會到人類崇高偉大性,進而立志成為名醫,造福更多的人。
u  可是,在流行音樂會中,大家一時很高興,盡情狂歡。結果,隔幾日後,人們也都忘記了這場音樂會,就像有多少人能記住曾看過的喜劇片一樣。
l   因此,對於彌爾而言。古典音樂帶來的快樂,雖然僅是侷限在少數人,但是這種高品質的快樂,將來有可能帶來更大的利益。因此,彌爾會寧可選擇這種快樂。
l   邊沁則會選擇大部分人接受的流行音樂會,認為快樂沒有品質上的差異。
n   又譬如,假設某同學喜歡上我的課,他把上課快樂的程度打9分,但他也喜歡在家看色情圖片,他認為看色情圖片的快樂也是9分,你覺得這兩種快樂是一樣的嗎?為什麼你覺得是一樣的呢?
n   學生D:我覺得兩種快樂是一樣的,因為你只有問快樂程度是否相同,而非有用(usefulness)的程度。如果你問兩件事對
        未來有用的程度,那就不同。
n   Andy:非常好,假如我們將「時間的因子」加入,當時的快樂是等量的,但是對於日後的「有用」(或功利)會有不同的影響。因此,「等量的快樂」並非應該一視同仁,還要考量長久的影響,是否帶來「功利」,需要考量長時間的效果。這就引到為何彌爾重視個人自由的主張。這同時也是一般對於功利主義的批判,認為不尊重個人自由(譬如,寧可犧牲少數,滿足多數的利益)。彌爾從功利主義立場,辯護「個人」的重要性,不讓多數犧牲少數。理由是,他認為尊重個人,長久來說,是帶來更大的利益。為什麼呢?以下我們會詳細解釋。

u  個人自由(Individuality)
n   約翰彌爾說:雖然有時候堅持個人自由,似乎造成傷害整體利益,但長久看來,尊重個人自由將會導向人類最大的幸福。他仍是從功利觀來立論,不過,他的功利觀不是一時的,而是一種對整體人類的長久利益來看。他有一個非常著名的段落:“It is proper to state that I forego any advantage which could be derived to my argument from the idea of abstract right, as a thing independently of utility. I regard utility in the largest sense, grounded on the permanent interests of man as a progressive being.” (Mill, On liberty)
u  他說,他將「功利以一種最廣泛意義的解釋,奠基在人們作為進步物種的永恆利益之上」。
l   也就是,我們在思考功利時,不是只思考一時的快樂。而是要想到這裡創造的功利,長久來看,能否促進人類進步。而他認為尊重個人自由,長遠來說,就能夠為社會帶來最大利益。
u  「論自由」一書中,約翰彌爾強調個體性與個人自由的重要性。為什麼個人自由重要?因為重視個人自由可以為眾人帶來好處。約翰彌爾認為尊重個人自由,可以帶來的好處,可以歸納為以下六種:

(1)   自己最在乎自己(Most interested in his own well-being
你是最重視你個人幸福的人,你最瞭解你自己,最清楚你自己的情況,別人都沒有你了解你自己。所以,作判斷時,你當然知道什麼對你最好。因此,人們既然最關心自己,比較容易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判斷,不需公眾代勞。
(2)   提供培育天才(Persons of Genius)的環境
天才是小眾,天才的發明能夠改變世界,影響世人,為了保有天才,我們必須保護滋養他們的土地,我們要尊重個人自由,這樣他們才有機會為世界帶來貢獻,為人類創造最大利益。
(3)   從自我判斷中增長(Improved by being used
心智與道德就像肌力一樣,需要常鍛鍊才會更進步。假如我們總是為他人做決定,個人就失去鍛鍊自由意志的機會,也失去改善與進步的機會。尊重個人自由,才能使個人更進步。
(4)   個人能依特殊處境判斷(Use and Interpret our own way
無人否定人類需要在年輕的時候接受教育和訓練,並受惠於人類經驗的結晶,然而,當人類成熟時,他有權利以他自己的方式去使用並詮釋經驗。每個人都知道通則,但是每個人的狀況不同,不是所有通則都適用在個人身上,所以我們應尊重個人自由,讓個人以自己的方式來詮釋經驗,以瞭解哪部份的通則適用於個人本身的狀況與特質。
(5)   欲望與衝動是動力來源(Desires and impulses are energetic
慾望或強烈的衝動可以轉化為「動力」(energy),動力可以讓你變得更好,而非只是一個懶惰無感的人。舉例來說:你喜歡上一個女生,你發現她喜歡肌肉男,所以你為了她每天健身,這就是欲望轉化為能量的例子。
因此,無需將個人追求的事務,貶低為無用的欲望與衝動而已。事實上,這些是成就更大事務的動力,當然,彌爾仍強調理性的節制,才能將這些動能轉化為朝向完美目標的動力。
(6)   公眾總是在不適當時介入(Improper interference
“The interference of society to overrule his judgment and purposes in what only regards himself must be grounded on general presumptions; which may be altogether wrong, and even if right, are as likely as not to be misapplied to individual cases, by persons no better acquainted with the circumstances of such cases than those are who look at them merely from without.”
政府或大眾不了解你的個體性,所以會不適當的介入與干涉個人自由。這裡呼應前面第一點,個人總是最關心自己,公眾介入很難貼切個人經驗。

n   上述這些原理原則,有些抽象,讓我們以一個例子作說明,請同學們想想如何應用彌爾的主張。

u  角色扮演II: 姐弟戀
情境:約翰是個20歲的青年,瑪麗是70歲的老婦人,他們兩人相戀了,你是約翰的同學也是好朋友,請試著說服約翰的父母讓他們結婚。
教師解釋:為什麼我們應尊重約翰的個人自由?
(1)   因為約翰最瞭解他自己,他知道什麼對自己最好
(2)   或許約翰或瑪麗是個天才,說不定姐弟戀可以啓發新思想,扼殺他們這種獨特性,讓他們不能充分展現自我
(3)   雖然約翰很可能在三個月後就後悔了,但是心智和道德需要鍛鍊才會進步,假如一個人從未犯錯,如何能進步呢?
(4)   只有約翰最清楚自己的情況,或許他很享受與瑪麗相處的寧靜時光,或許瑪麗很快就過世了,所以他很想趕快跟她結婚。
(5)   可能約翰很無感,覺得無事可做,但當他遇到瑪麗,他變了一個人,渾身充滿幹勁,準備很多故事和瑪麗分享。
(6)   雖然父母或大眾覺得年紀差距這麼大結婚是不對的,但我們不是當事人,怎麼知道結婚對當事人是否最好呢?

學生A (扮演約翰的好朋友)
約翰為了結婚這件事已經考慮了很久,我們應該尊重他的個人自由。我覺得結婚這件事對約翰是好的,他可能會變得比之前更好,如果不讓他結婚,他可能會負面思考然後做出傻事。我舉一個朋友的例子跟您分享:我的朋友他愛上一個女孩,但男孩的父母反對他們交往,此後這個男孩變得消極。你也想要你的兒子變得消極嗎? 你應該尊重他的自由。

ANDY(扮演約翰的父親)
我也擔心這樣的情況發生。但是我很了解他,我知道他會後悔,
以前他也跟我說過他愛一個女生,但一個月後他就分手了,所以
我知道他會後悔。我是約翰的父親,我很愛他,我想保護他,希望他可以做出更好的決定。Mark,我很感謝你,你是他的好朋友,也很關心他,但是你知道瑪麗70歲,甚至比我母親還老,我母親也才60歲。Mark,讓我們一起保護約翰吧!

學生A (扮演約翰的好朋友)
如果忽視約翰的決定,他會很難過或變得消極。我知道你想保護約翰,每個父母都想永遠保護自己的孩子,但我覺得你應該尊重並支持約翰的決定。

學生B (扮演約翰的好朋友)
Mark說的,你應該尊重約翰的個人選擇,因為只有他自己最瞭解自己需要什麼,雖然你知道他之前的所作所為,但你不能因此斷言他這次也會像以前一樣。假如你不尊重他的決定,他可能不再聽你的話,可能會變消極或做傻事。

ANDY(扮演約翰的父親)
雖然約翰已經20歲了,他還沒成熟,他還是不斷犯錯,結婚是重要的大事,我要幫助他免於犯錯。況且,這場姐弟戀是不理性的,甚至是可笑的,其他人會笑我,我覺得很丟臉。你覺得這是理性的決定嗎?

學生B (扮演約翰的好朋友)
這是很可笑沒錯,可能結婚後他會失望或後悔,但這就是人生。不要怕人笑你,也不要讓別人來影響你的快樂。

學生C (扮演約翰的好朋友)
我們建議讓約翰和瑪麗同居一兩年,先不要結婚。你應該要讓約翰有犯錯的機會,從中學習與進步。

n   以上是希望透過具體的個案,來請同學運用彌爾所說,尊重個人自由其實可以帶來更大的利益。理由有以上六種。
n   下次上課,我們同樣從尊重個人自由出發,但是,不再從功利的角度,直接強調這是人們的「個人至上」的權利,無論這是來自上帝賦予或是自然法(natural law)的規範。


u  一分鐘報告
題目:Do you think that some pleasure is higher in quality than others? Or you agree with Jeremy Bentham, “if the quantity being equal”, “push-pin is as good as poetry”. Why?

請同學們寫下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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