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3日 星期日

5_Libertarianism_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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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放任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
地點:東海大學、中國醫藥大學
日期:2014/4/11
紀錄:Carol, Jamila, Andy



I.         課前宣布:
l   檢討期中考卷。
l   期末團體報告,每組15分鐘。
n   選擇一個主題,介紹正反兩方言論,選擇你的立場,試著說服大家。
l   6/13 四組辯論。

II.       課程主題:今天的課程主要討論放任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

l   上完這堂課,你能夠學習到以下四點:
n   何謂放任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
n   思考全民健康保險的爭議
n   討論「重分配」(redistribution)是否正當?
n   我們真正能擁有自身的決定權嗎?

III.     課程內容

l   接下來,我們這們課要介紹「放任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這個名詞,聽起來有些拗口,而且一聽起來似乎就不是好名詞。不過,就我所知,在美國政治的傳統中,放任自由主義有其相當大的傳統與影響力。因此,美國的健保案、管制槍枝等議題會引發社會中極大的爭議,其中一脈的思潮就是受到放任自由主義觀的影響。
l   什麼是放任自由主義呢?
n   簡單的說,就是「主張個人權利至上」的觀點。從這一個基本立場出發,可以發現他對於政治、經濟、社會等各項主張。
n   台灣雖然沒有這種傳統,但是隨著個人主義意識高漲,人們越來越重視自己的權利。因此,這種思維,可能越來越多人開始重視,甚至採納,所以值得我們先了解相關主張。

幾個重要的文件

人生而自由平等。這樣的觀念,早在民權與君權鬥爭時,許多思想家逐漸奠基下了理論基礎,進而影響許多重要的宣言、文件。譬如美國獨立宣言,即強調人生而平等,而且享有自由、生命、追求幸福的權利。在聯合國「人權宣言」中,這樣的主張,也被承接下來。在我們的憲法中,也明文保障人們的平等、自由權利。

但是,為何人生而自由平等?這似乎不像美國獨立宣言所說的,那樣不證自明。在過去的時代中,特別是有貴族階層的封建社會裡,更是必須一而再、再而三的反覆論證或辯駁,才逐漸確立的觀點。

對於我們而言,人生而自由平等,已經視為理所當然的信念。

但是,思想家是如何證明的?一個證明法是從上帝的子民來證成,上帝之前、人人平等。這是一種說法。另一種方式,則是提出有一種叫做「自然法」(Natural Law),認為這是亙古不變的道德法則,優先於人類制定的法律。人們處在政治社會之前,稱為「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時,這種「自然法」管束著人們,人們彼此之間相互尊重,互不傷害,可以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

有關自然狀態與自然法的討論,有非常多的思想家提出各種有趣觀點。不過,我們這裡只是要強調,無論是上帝或是自然法,賦予了人們的自由權利的根基。

回想一下,功利主義尊重個體性(individuality),其理由不是個人權利至上,而是因為尊重個體性,「長遠來看」(in the long run),將會促成社會進步。因此,尊重個體性,是可以帶來較大的「功利」,因此仍從功利來立論。

放任自由主義

放任自由主義根基在每個人擁有平等的自由權利,只要在同樣尊重他人相同權利下,個人可以自由地處理關於自身事務。

在這個前提下,放任自由主義逐步推衍出對於社會政策的看法:

首先,放任自由主義反對「家父長主義」(paternalism),家父長主義,顧名思義,就是像父親管教孩子一樣,認為為了孩子,有權替孩子作決定。因此,我們社會中會有騎車需戴安全帽、坐車要繫安全帶的規定等。這些就是認為政府可以照顧好民眾,為了民眾的安全,可以立法強迫民眾服從。放任自由主義並非認為繫安全帶是錯的,而是認為人民可以有自身判斷,不需要政府立法強制。政府這種作為是逾越了個人權利,認為政府凌駕在個人判斷之上。

其次,相類似的觀點。放任自由主義,反對道德性立法。諸如性交易或墮胎
等,放任自由主義認為這是個人自主權利,政府不能假借道德之名,強加在人們身上。

第三,在財稅政策上,放任自由主義反對「財富重分配」。也就是,政府沒有權利要求人們多繳稅去作社會福利或是全民健保之類的社會政策。對於放任自由主義者而言者,人們努力賺錢,透過勞心、勞力,花費時間,才獲得財產,這些財產如同生命一般。而政府為了照顧他人,收取稅收,拿走我以「生命」換來的錢財。放任自由主義認為這是不對的。

放任自由主義不要政府嗎?倒也不是,放任自由主義承認政府仍有其必要,但是主張「最小政府」(minimal state),又稱為「守夜人政府」(watchman state),也就是政府的功能就是保障安全而已,除此之外,不應該擴及教育、健保、社會救濟等。政府的功能越多,意味著就是向人民收取更多的稅收,剝奪更多的財產(以生命換來的)。

也因此,放任自由主義在重分配的正義觀上,只有兩項要求:得來的方式是正義的,不是偷搶來的。另外,轉換的過程是正義的,無論是透過自由市場或是別人自願贈送。除了這兩項要求之外,不應有其他任何分配的模式。因為,一旦有一定的固定分配模式,一定會有人想辦法走漏洞,反而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譬如,台灣對於有錢人最高收個人稅的百分之四十。看起來好像拿富人的錢,來幫助窮人。可是事實上,有錢人就懂得以成立基金會或公司等方式,逃避稅收。最後造成反而不是最有錢人繳最多稅,這就是任何重分配會面對的問題,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全民健保

我們以全民健保的爭議為例。倘若,有一個人稱為「約翰」,自己決定此生的生活方式在於享樂當下,以後即使落魄街頭,也無所謂,因為已經即時享樂了。他因此不工作,盡情花費現有財產,而且大吃大喝,不之節制。

另外,「瑪麗」則是辛苦工作,努力賺錢,確實有很好的收入,但也因此,一年需繳六萬多元的健保費(現行規定)。同時,瑪麗為了避免看病,犧牲許多享樂的欲望,吃著清淡的食物。

可是,當約翰生病時,瑪麗卻必須負健保費用,讓約翰看病。請注意,這裡不是一兩百元的掛號費喔!倘若約翰是慢性病之類的,長期拿藥或洗腎,花費的醫療費用是上百萬的。

那麼,為何(成千上萬)的瑪麗要替(成千上萬)約翰付費呢?
l   學生一:不同意放任自由主義者,應該要尊重每個個體─人,他畢竟是一位活著的人,我們應該試著用別的角度看待這件事,畢竟凡事總有例外。
l   學生二:不同意放任自由主義者,認為現在普遍速食較便宜,較貧困的人沒得選擇。
l   學生三:不同意放任自由主義者,有錢人賺錢很簡單,只需要坐在那、做些決定就可以賺錢,何必跟較貧困的人計較?
l   學生四:台灣有全民健保,我們不能假設任何人有不良的生活習慣,就認為他們不值得或不讓他們加入健保。
l   學生五:約翰可能因為不良的習慣而得到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病,但努力工作的瑪麗雖然賺很多錢,但她有可能因為車禍意外而需要就醫。我認為可以為那些因意外生病的人付費,但不需要為因不良生活習慣而生病的人付費。
l   學生六:保險是保障未來,而不一定是馬上使用。在此案例中,瑪麗可能發生車禍或得癌症而需就醫,因為有保險,她就醫時不需要花太多錢。全民健保讓人人受惠,約翰雖是低收入者,他也可以因健保而受惠,我認為這是正當合理的。
l   老師:假如換成私人健康保險系統呢?約翰現在不付錢,這是他的選擇,而瑪麗選擇付錢加入私人健保。放任自由主義支持私人健保系統,但認為全民健保是不公平的,為何要拿富人的錢來給窮人花用?
l   學生六:假如有一天約翰變富有了,可能也會加入私人健保系統。此外,全民健保幫助病人恢復健康,無論是真正的窮人,或是選擇不付錢且生活習慣不良的人,我們都應該幫助,因為我們都在同一個社會,如果每個人都能更健康,就能增加功利。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想法,有同學提到,社會必須照顧社會中的一分子。這是一種「友誼」(公民間的情誼,展現公民德性),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本課程有三大核心價值:「福利」、「自由」已經出現過了,現在「德性」(virtue)觀也會逐漸成為討論焦點。

猜謎遊戲

為了讓同學可以體驗到有錢人必須接受財富重分配的滋味,因此,我們安排了一個有獎徵答的活動。

遊戲的結果,最高分那一組的同學必須折讓分數給最低分組的。結果造成同學不能加分。

不過,有一組最高分同學,認為「能力強者,責任大」,這樣做蠻好的,並不覺得不公平。在另一班裡,最高分的同學,則表示「非常想要逃漏稅」。因為最高分者,因為折讓分數,結果沒有獎品。其他次高的組反而得到加分的獎勵。中醫大最高分的同學無奈的表示這是老師制定的規則,他們無話可說。

同學認為可以稍稍體會有錢人被課稅較多時的感受。

我身歸我有?

最後一個小故事,我們在討論,自己真的可以任意處理自己的身體嗎?一般人可能還可接受性工作者、墮胎、代理孕母者,處理他們自己的身體。

可是,倘若有人想自殺,簽署同意書,要求別人協助呢?人有權利到可以結束自己的生命嗎?

學生回應一:不贊成,請別人殺了自己還會使別人坐牢、造成別人的負擔。
學生回應二:不贊成,更不認同自殺的想法。生命不只是自己的事,而是整個社會的事,一旦有人自殺,雖然好像甚麼事都無所謂了,但是事實上,其他人還要為你整理屍體、辦後事,反而成為社會負擔。
學生回應三:不贊成提供毒藥給人自殺。
學生回應四:贊成個人有權利自殺,但這不是最好的決定。
學生回應五:不幫助人自殺,但也不會阻止人自殺。
學生回應六:我不會幫你自殺,但你可以去跳樓,我不會阻止你。

大部分的同學似乎不能接受。我們不僅是一個原子式的個人,我們還是社會的一部分,這種連結感是重要的,也是現實存在的。因此,放任自由主義強調「我身歸我有」,似乎可以任意處置自己的身體。事實上,有許多人不這麼認為。

小結

當課程一開始,詢問同學們對於人生而自由平等的說法,是否贊成時?大部分同學都同意。但是,當一步步將放任自由主義的「個人權利至上」放到政策上時,大部分同學並不接受。總覺得,我們與社會的連結,並不是純個人式的,總是有集體的連帶關係。

當我們在說服或反駁人時,有些人會以這種純個人權利的觀點出發。倘若我們接受了個人有權利處理自己身體、擁有勞動產出的財產的前提,似乎很難反駁。但是,當我們重新思考一下前題,人不是獨立存在,而是社會裡相互依存的成員時,就可以削弱放任自由主義的論點。

當然,放任自由主義可以反推回來,我們難道可以接受「社會的擺佈」嗎?相信越來越多的人會說NO。而我們現代社會個人權利至上的意識不斷地發展,放任自由主義未來可能會愈多人接受。但是,社會是否會有更多的衝突?社會連帶感削弱等?值得我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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